要声明产品是美国制造的,联邦贸易委员会(FTC)提供了指导。如果在美国制造的所有组件和所有加工都在美国进行,则将成品视为美国制造。对于电子制造而言,这很难实现,因为并非所有组件都在美国制造。因此,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供了一个后备职位,可以对产品是美国制造的产品提出“不合格声明”。
符合以下条件的产品将被视为基本上全部在美国制造:
美国的制造成本至少占制造成本的75%,并且产品在美国的上一次实质性转换;
要么
产品最后一次在美国进行了重大改造,产品的所有重要部分或组件最后一次在美国进行了重大改造。
(注意:“实质性转变”是美国海关总署的术语,指的是导致新的和不同的商业商品的制造过程,其新名称,特征和用途与处理之前已经存在的名称,特征和用途不同)。
在唐纳斯格罗夫工厂,一条现代化的表面贴装技术(SMT)工艺线将焊料粘贴到空白印刷电路板(PCB)上,将有源和无源组件放置到粘贴的PCB上,然后将组装好的PCB回流到温度受控的烤箱中以形成印刷电路板组件(PCBA)。然后将PCBA进行测试并包装为适配器,或者组装为金属外壳,进行测试并包装为成品设备以存储在仓库中。因此,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。
为了确定制造成本,需要进行常规的商品销售成本(COGS)计算,其中包括组件成本,直接人工成本,间接人工和间接成本。除可能的组件外,所有其他成本均表示美国成本。根据成本清单(BOM),可以确定美国的成本内容,如果达到75%的阈值,则该产品被视为美国制造,原产地(CoO)成为美国。这些产品将在我们的抵押品中如此标记。
如果制成品经过实质性转换但未达到75%的阈值,则仍然可以提供“合格的声明”,例如美国含量为50%的“美国制造”。
对于希望在加拿大和墨西哥购买符合NAFTA规定的产品的客户,我们的“美国制造”产品符合NAFTA。购买产品时,请要求“美国制造”。随后的发票将表明符合NAFTA。


